1死33伤!辽宁沈阳燃气爆炸事故毁了半栋楼!
编辑 | 国际能源网 团队
10月21日上午8时20分,沈阳市太原南街南七马路一饭店发生燃气爆炸,相关部门相继赶赴现场。
从现场视频可以看出,发生爆炸的路口多栋建筑受损严重,外窗损毁、露出钢筋。停在路边的多辆小车受损。
记者从沈阳市燃气部门了解到,20日晚上,附近市级燃气管线维修,该饭店处于停气状态,于21日早上恢复供气。目前,燃气公司确认为燃气爆炸,但是正在排查饭店是否在停气期间使用液化气罐。
目前,沈阳市消防救援力量已经到达现场,超过100名指战员参与现场工作。已确定的现场死者一人。目前发现的受伤人员33人,已全部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此次事故的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据了解,今年已发生了多起燃气事故。
就在6月13日6时42分许,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的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
除此之外,调查认定,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黄某等11名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华润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润联物业、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原所属东风燃气公司等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对上述单位的32名责任人,由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十堰市委市政府、张湾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及相关人员对事故负有责任。省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开展审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追责问责。对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留党察看并政务撤职1人、撤销党内职务并政务撤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含免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并政务记大过3人(含免职1人)、政务记大过2人(含免职1人)、党内警告4人、政务警告5人、诫勉6人、责成作出书面检查5人。其中,给予张湾区委书记刘宇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区委书记职务;给予张湾区委副书记、区长周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按有关规定履行免职程序。给予十堰市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家波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十堰市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清甫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十堰市燃气办主任呙林安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对十堰市4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省直有关部门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政务警告等处分。责成十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向省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十堰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燃气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能源,无论是使用天然气管道还是煤气罐都要注意使用安全。预防燃气爆炸,这些要牢记!
来源:中国消防、央视新闻等